首页

公司简介 服务范围 车型总览 租赁报价 汽车美女 加盟合作 房车租赁 联系我们
 
  > 首页 > 出行交通
出行交通
商务部被追讨租车滞纳金 原告索要3.78万
http://www.tdzulin.com  安达通汽车租赁  2009-4-3

商务部租车却惹来了一起官司,某汽车租赁公司起诉商务部,讨要3.78万元拖欠租金的滞纳金。昨日,此案在东城法院开庭审理。

某汽车租赁公司称,2006年7月29日,商务部与租赁公司签订了汽车租赁合同,租赁帕萨特(图库 论坛)汽车一辆,每月租金为7500元,租期至2008年7月28日,约定逾期付款收取拖欠租金额1%的滞纳金。但商务部违反合同约定,现起诉要求商务部给付滞纳金共计3.78万元。

被告商务部的代理人表示,租赁来的车辆漏水,租赁方没有提供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车辆,违约在先。同时商务部在合同约定期间内支付了租金,没有逾期付款行为。该代理人还提到,虽然原告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营业范围上明确标有“汽车租赁”,但仅凭工商部门的许可是不够的,合法的汽车租赁需要特许的资质证明,所以该租赁公司没有租车资质,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也应属无效。被告希望“法院应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,对原告租赁公司涉嫌经营非法租赁业务予以查处。”对此,租赁公司未做正面答复。

另据记者从几家经营汽车租赁的公司了解到,开展汽车租赁业务不仅需要在工商部门登记,还必须在运输管理局进行备案,该局对经营场所、汽车等项目进行审查合格后,颁发特许经营资质。未取得特许经营的属于违规操作。

昨日,此案并未当庭判决。

首页 | 公司简介| 在线交流 | 联系我们
版权所有 @ 2006 北京安达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 
地址:北京丰台区大成路长安新城 邮编:100039  
联系电话:010-68690747 010-81976060 13801154281  联系人:苗经理